法律问答

车主驾照吊销了车子给人开,扣分该怎么处理

2022-11-20 13:02: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机动车扣分的,由扣分人员持机动车行驶证,本人的驾驶证,到车辆所在地的车管所处理;被贴条的,要持罚款单到交警队找到当时给开条的交警,让他给开个罚款单,到银行交罚款。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 驾驶证分扣完了开车是无证驾驶,会按照无证驾驶处理。对于无证驾驶的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处于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同时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扣分不可以拿别人的驾照,属于违法行为。利用他人驾照分数扣分,涉及提供虚假证言,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而且一经查实将撤销原来的处罚决定,并恢复原有车辆违法记录。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
    (二)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
    (三)明知是赃物而窝藏、转移或者代为销售的;
    (四)被依法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在缓刑、暂予监外执行中的罪犯或者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