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接到不予受理劳动仲裁通知必须十五天向法院起诉吗

劳动仲裁
2022-11-20 14:1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应当依法向法院起诉,而法院立案的时间是七日内,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则应当在七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书。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如果劳动仲裁机构不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者纠纷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予以裁决。一般仲裁机构决定是否受理的期限是五日内,决定不予受理的,就要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 如果申请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法律没有规定具体的起诉期限,可以参照适用十五日的诉讼时效期间,即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一般可以在十五日及时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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