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离家出走了,但是还和家长联系,能立案报失踪吗

2022-11-20 14:2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家出走失踪立案标准如下:
      
    1、失踪现场有明显被侵害痕迹的;
      
    2、人与机动车同时失踪或携带大量财物失踪的;
      
    3、有证人证明失踪人员遭到侵害的;
      
    4、失踪人员失踪前与他人有重大矛盾纠纷的;
      
    5、未满14周岁失踪,超过48小时的;失踪原因不明,离家出走,超过三个月未归的。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处置失踪警情工作标准》第十三条
      负责查找的民警应当认真向求助人了解失踪人员相关情况,制作询问笔录,并可以要求求助人提供失踪人员的近期照片。
  • 离家出走如果其家属报案啦,公安机关在符合公安机关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条件的时先去其离家出走的人的亲朋好友处寻找,在利用信息网络和计算机技术等查找线索进行调查。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工作规定(试行)》第五条
    公安机关刑侦部门接到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的报案报警后,应当登记受理,开展查找工作。

    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接到有关失踪人员的报案报警后,也应当登记受理。其中对符合本规定第二条规定的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情况的,应当报县级公安机关主管领导审批后,移交刑侦部门。

    《公安机关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工作规定(试行)》第七条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当收集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的DNA生物检材和指纹、掌纹纹信息。要征得失踪人员亲属同意后,可以按规定采集DNA血样,进行DNA检测。

    刑事科学技术部门负责DNA检材的管理、检验工作。
  • 对失踪进行立案一般需要以下条件:有证人证明失踪人员遭到侵害的;失踪现场有明显的侵害迹象的;人与机动车一起失踪或携带大量财物失踪的;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失踪超过48小时的;失踪原因不明,失踪时间超过3个月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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