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合同怎么确定租房的起始日期 租房没有书面合同,也没有口头规定租房的起始日期,房客交了租金之后,房东没给钥匙,把钥匙仍然放在中介,而房客有事也没有索要钥匙,开始的一个月没住。这一个月的房租怎么算呢?

房屋租赁
2022-11-20 14:5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租赁合同的起始日期一般自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时计算,以交付房屋为生效要件的自出租人递交钥匙、承租人入住时计算。自合同约定的终止时间结束,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 房租合同起始日期的计算是:一般从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之日起生效,双方约定生效时间的,从约定之日起生效。法律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 租房无合同起止日期一般自出租人递交钥匙交付房屋时起,自承租人搬离房屋时止。租房无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可以随时解除房屋租赁关系。租赁期间内承租人应当依照口头约定按时缴纳房租,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房屋对第三人进行转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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