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请问一下,我前夫起诉说我给孩子的抚养费不够,我可以要回孩子吗?

子女抚养
2022-11-20 15:40: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想要要回孩子的抚养费,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若是协商不成的,则可以向法院起诉索要孩子抚养费。向法院起诉的,应当以孩子的名义作为原告起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起诉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直接找不直接抚养方要回,如果不直接抚养方不履行给付抚养费的义务,人民法院在离婚判决中判决了抚养费的,可以持判决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民法典》规定一方要求抚养费,这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义务。并不是变更抚养权的理由,并不能把孩子要回来。抚养费应当包括生活费、医疗费以及教育费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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