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租的门市??开超市??现在要拆迁??有营业执照??租房协议没有明确租房期限??还有六个月就满期了??房东也没有通知我搬迁??房东不会等我满期后不租了吧??赶我走怎么办??我该怎么保护我的权益

2019-04-23 13:35: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申请拆迁的单位在冻结期限内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冻结期限自动延长至拆迁期限届满之日;冻结期限届满时申请拆迁的单位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拆迁冻结自行解除。

      拆迁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未在拆迁期限内完成拆迁,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给予答复。批准延期拆迁的,延长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一年。
    逾期未申请或者经申请未获批准的,房屋拆迁许可证自行失效。

      可以看出房屋拆迁许可证在拆迁期限的计算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拆迁冻结的期限虽然不尽相同,但原则上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定。
  • 《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
    营业执照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简称,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
    在拆迁过程中,企业营业执照是企业行使其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的有效凭证;并依照营业执照上的记载,确认被拆迁人的身份、房屋建筑面积、结构形式以及用途等情况,并据此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
    在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住宅性质进行补偿安置的前提下,结合当地的经济实际,对其已在经营且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营业用房部分给予一次性适当的经济补偿
  •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一般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种方式,如果拆迁的房子是国有土地上建房,根据规定: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以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租用凭证、房屋租赁合同计户,由拆迁人按户进行补偿安置(即该处房屋户口里在册人口。现在在册户口为6人,应当按照6人分配,并适当照顾孤老、孤残、孤幼人员)。
    私有房屋被拆除后得到的补偿款,是对被拆私房所有人财产损失的一种赔偿,应归私房所有人所有。私房所有人为二人以上的,按其对被拆私房所拥有的权利进行分割。在私房内生活的其他共同居住人,无权主张分割补偿款。
    私有房屋被拆除后,其他共同居住人(私房共同居住人,是指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私房内有本市常住户口、居住一年以上、他处无住房的人。)的安置,一般应由私房所有人与共同居住人通过协商妥善安置。
  • 一般情况下,拆迁补偿安置分三种情况:
    1、作价补偿,由拆迁人根据房屋评估价,向被拆迁人给付拆迁补偿款。此等补偿方式,由拆迁人直接面对被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共同居住的人员难以从拆迁人处直接获得利益。
    2、产权调换,拆迁时,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实际测量的面积,并计算综合评估值,由拆迁人另行给被拆迁人提供等面积房屋作为调换,此种方式,由拆迁人直接面对被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共同居住的人员难以从拆迁人处直接获得利益。
    3、作价补偿与产权调换向结合。此种方式,系由拆迁人根据房屋评估价,向被拆迁人给付拆迁补偿款。 同时,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提供拆迁安置房屋,按照被拆迁房屋内的户籍人员情况,向被拆迁人及被拆迁房屋内的户籍人员提供安置房屋,由购房人根据需要,在支付一定的价格后,向拆迁人购买安置房。
    此等安置方式,与被拆迁人共同居住的人员可以从拆迁人处直接获得利益,但是需要原拆迁房屋拆迁人的书面认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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