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二婚房产,是二婚后共同一起买的,老公不在,前妻的子女可以分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20 19:2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老公婚前的房子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仍归一方所有,一般是不能予以分割的。如果在婚后加了对方名字的,则房产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婚前房产,如果一直都登记在自己名下,没有加上配偶的名字,那就一直都是自己的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对方不能要求分割,直接归登记方所有。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存在而自动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一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婚前房产,如果房子是婚前一人全款买的,登记的是一人名字,离婚后是不可以分的;如果房子是婚前贷款买的,婚后一起还贷的,登记的是两个人的名字,离婚后需要进行割。如果房子是婚前贷款买的,只登记一方的名字但一起还贷的,登记在谁的的名下就判给谁,债务也由这一方偿还,然后给另一方补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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