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的房子是2010年前的房屋定购书,一直没给签合同,定购书上盖的开发商的章,但是当时钱让转给财务个人了

房屋买卖
2022-11-20 19:38:0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首付交了开发商不给合同建议继续向开发商索要,暂时无法取得原件的可以要求开发商提供复印件并在上面加盖“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印章,开发商仍然拒绝提供的可以要求房产管理部门介入,追究其缔约过失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 购房者交了首付开发商不给合同的可以进行索要,暂时无法取得原件的可以要求开发商提供复印件并在上面加盖“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印章,开发商仍然拒绝提供的可以要求房产管理部门介入,追究其缔约过失责任。法律依据:购房者交了首付开发商不给合同的可以进行索要,暂时无法取得原件的可以要求开发商提供复印件并在上面加盖“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印章,开发商仍然拒绝提供的可以要求房产管理部门介入,追究其缔约过失责任。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民法典》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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