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二婚老公的公房我有居住权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20 20:1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房可以设有居住权。居住权具有人身专属性,配偶对另一方名下的房产不直接享有居住权,但在与另一方签订居住权合同并完成登记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占有、使用该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在居住权期限内的,享有房屋居住权再婚后依然可以居住。当事人可以依合同取得居住权或者直接依照法律规定取得居住权,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等权利。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民法典规定公房再婚配偶可以享有居住权,配偶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合同完成设立登记的依法享有居住权。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