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小区物业服务变更主体需要重新签合同吗?

物业管理合同
2022-11-20 20:2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
  • 业主有权利更换物业公司。在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业主可以共同决定。不再续订物业合同。物业公司的义务是为业主提供好服务。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 合同主体变更,需要重新签订合同,也能够直接在原合同上写明主体发生变更,由新的合同主体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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