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要办好土地出让金。房屋继承首先要到
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然后到公证处办理
房产继承公证;再带齐房屋所有权证书、继承公证书、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等材料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法律依据: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发生变更的材料;
(三)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合同或者补充协议;
(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税费等缴纳凭证;
(六)其他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