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一方没有经过监护人的同意可以偷偷带走孩子吗?如果不可以,他牵涉到哪些违法?

离婚
2019-04-23 14:19: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新婚姻法规定的抚养权原则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子女抚养权,主要取决于抚养条件。主要有这样几条原则:
    1、一周岁以下的子女,判给母亲抚养;
    2、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判给母亲抚养;
    3、自幼由祖父母看护的,原则上判给父亲抚养;自幼由外祖父母看护的,原则上判给母亲抚养;
    4、那方收入多,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上把孩子判给谁抚养;
    5、一方如果有过错或家庭暴力倾向,原则上不把孩子判给这一方抚养;
    6、一方有不可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无法自理的疾病,不适合抚养孩子,原则上不能把孩子判给这一方;
    7、十周岁以上的孩子,要征求孩子一件,原则上按孩子的愿望判决。
  •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因此,离婚需要出具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第一,按照法律规定,父母双方都是孩子的监护人,父母离婚的,并不影响父母双方的监护人地位,所以虽然法院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父亲的,但是母亲依然是监护人,在父亲去世的情况下,母亲还是孩子的监护人,在没有争议的情况下因为孩子一直是由您抚养的,所以您可以继续对孩子进行抚养。如果孩子的爷爷、奶奶对于孩子的抚养权与您发生争议的,那么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确认孩子的抚养权归您所有。
    第二,关于遗产继承,在孩子的父亲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孩子和他的爷爷奶奶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平均继承父亲留下的遗产。也就是说遗产均分三份,孩子得其中的一份。孩子确实是未成年人,但是并不因为是未成年人就可以多继承遗产,因为您作为孩子的母亲,对孩子也是有抚养的义务的。
    孩子的爷爷奶奶虽然有工资和医保,但是继承儿子的遗产就意味着他们只能依靠继承的遗产来弥补失去儿子无人养老的缺憾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