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拆迁契税减免政策

拆迁补偿
2022-11-21 06:28: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拆迁补偿费缴纳契税的政策依据是:土地出让的契税计税价格为成交价格,即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国家因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集体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征用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拆迁补偿费的,免征契税。

    法律依据:
    《契税暂行条例》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
    (二)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
    (三)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
    (四)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
  • 拆迁契税的征税依据,是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因为法律规定,被拆迁房屋的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取得货币补偿,重新购置一处房屋的(即货币补偿安置),购房成交价款中未超出拆迁补偿款的部份免征契税;超出拆迁补偿款部份,应按适应税率征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九条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第十条
    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
  • 我国的拆迁税收政策是: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于土地所有者时出具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正式文件的,无论支付拆迁款的资金来源是否为政府财政资金均属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土地所有者的行为,属于免税范围。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