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上海的,和女朋友要买房结婚(还没领证),由我家卖掉一套小房子做首付,女方贷款(我没有公积金),但一起还贷。由于现在离婚率很高,父母担心以后万一离婚,会让他们的首付款也一起被瓜分掉,受到损失,所以想咨询下这个首付(约70万,贷款也差不多也70万)如何能够保证万一离婚不受损失?1婚前公证,这个不考虑。2有听说是写借条。那这个借条是写借或者赠与我一个人好,还是就直接约定是购房款好?比如说是写清房子总价多少,由男方父母出70万做首付,剩余贷款由小夫妻共同偿。这种方式如何?这种方式是否可以在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的先将父母的首付款(以及同比例的房子的增值收益)撇除后再进行财产分割?3是否有更好的方式?毕竟写欠条或者约定多少总会让人家不愉快。是否有法律可以在不进行约定的情况下也可以保护这笔首付款?比如说我保留好卖房房款的某些证明以便以后举证用到?4如果说,没结婚前,我们共同作为权利人进行买房,那我的70万应该是受到保护的吧?因为是共同还贷,那她的那部分我是否有权利分割?是否需要保留某些证据来举证我也是共同还贷人?一般需要些什么证据?5请说明下在领结婚证和没领证的情况下各个方法是否有所差别。谢谢 我上海的,和女朋友要买房结婚(还没领证),由我家卖掉一套小房子做首付,女方贷款(我没有公积金),但一起还贷。由于现在离婚率很高,父母担心以后万一离婚,会让他们的首付款也一起被瓜分掉,受到损失,所以想咨询下这个首付(约70万,贷款也差不多也70万)如何能够保证万一离婚不受损失?<p>1婚前公证,这个不考虑。<p>2有听说是写借条。那这个借条是写借或者赠与我一个人好,还是就直接约定是购房款好?比如说是写清房子总价多少,由男方父母出70万做首付,剩余贷款由小夫妻共同偿。这种方式如何?这种方式是否可以在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的先将父母的首付款(以及同比例的房子的增值收益)撇除后再进行财产分割?<p>3是否有更好的方式?毕竟写欠条或者约定多少总会让人家不愉快。是否有法律可以在不进行约定的情况下也可以保护这笔首付款?比如说我保留好卖房房款的某些证明以便以后举证用到?<p>4如果说,没结婚前,我们共同作为权利人进行买房,那我的70万应该是受到保护的吧?因为是共同还贷,那她的那部分我是否有权利分割?是否需要保留某些证据来举证我也是共同还贷人?一般需要些什么证据?<p>5请说明下在领结婚证和没领证的情况下各个方法是否有所差别。<p><p>谢谢

2018-08-02 17:57: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现行《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夫妻双方另有约定。也就是说,婚前一方的房屋,婚后不会自然转化为共同的产权。  
    1、共同还贷过程,是否会导致房屋变更为共同财产,通常在法律界已不是问题。  正确的理解应该是: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房屋仍为婚前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  
    2、共同还贷过程中房屋价值增值部分很难被法院判定为共有。  房屋作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增值也是应该是其个人财产的增值;房屋并没有因离婚而变卖,不能确定增值部分就是确定的收入;如果房价增值部分要共享,那万一房屋贬值,另一方在离婚时则要倒贴有房一方的损失,这显然有悖于常理。  
    3、参与共同还贷,不以夫妻双方均有收入为前提。  鉴于婚后任何一方的劳动收入,均属于家庭共同收入,即使非产权人的一方没有自己的劳动收入,比如为全职太太,而由另一方的收入还贷,仍是婚后共同还贷。  最后,关于离婚时对非产权一方参与共同还贷的补偿,应按共同还贷期间偿还的贷款本金及利息的数额,进行合理补偿。
  • 我国法律规定了夫妻双方享有自主协商解除婚姻的权利,夫妻双方能够自行解决的可以在完成离婚协议书后到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的办理。但是如果夫妻双方对于离婚时的事项,包括财产分割以及作为共同财产的房产进行分割存在争议的,就需要到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进行解决,一般法院判决书的效力和民政局离婚登记后离婚证的效力相同。
  •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申请调查取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