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公证能撤回,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即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之时,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应当予以撤销并公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但是,因
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