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出院了是不是要伤好完了的才能做鉴定

工伤索赔
2022-11-21 08:4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出院了不一定要伤好完了才能做鉴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的,工伤职工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第八条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二)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 工伤伤残鉴定应到劳动保障部门下属的工伤残等级鉴定委员申请鉴定,其余的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主要需要病历、出院人出院小结、受损部位的影像和医疗报告等材料。

    法律依据:
    《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第三条 判定原则
    本标准中劳动能力劳动能力丧失程度主要以身体器官缺损或功能障碍程度作为判定依据。

    本标准中对功能障碍的判定,以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时所作的医学检查结果为依据。
  • 工伤好了可以再做工伤鉴定。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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