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爷爷奶奶给我爸妈在结婚时盖了套房子,现在爸妈离婚,我爸又娶了一个继母,取完继母以后房子拆迁了,房屋置换。继母现在要求分房子,继母能分到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21 09:03: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分配房屋遗产时各继承人可以对房屋遗产份额享有均等的所有权,可以按份额占有房屋遗产。房屋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的,可以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折价补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 关于房屋遗产分割,如果有遗嘱,遗产的分配就按遗嘱来分配,如果没有立遗嘱的,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进行继承。分配方式是依法律规定的分配原则或者遗嘱指定的遗产分配原则。采取折价补偿或者采取共有方法进行分割。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房产遗产分配的方式:按照遗赠扶养协议、遗嘱、法定继承的顺序,确认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和继承顺序。确认法定继承中同一顺位的继承份额均等,继承人协商一致,可不均等分割的方式,确认具体份额。
    就房产按照分割方案予以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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