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办结婚证得夫妻,共同生活17年了,是不是相互没有继承权

遗产继承
2022-11-21 09:04: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法典》规定没领结婚证,若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属于事实婚姻,具有继承权。其余情况下双方没有关系,没有继承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 没结婚证是没有继承权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夫妻关系才是法律所保护的,在继承时也是只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配偶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没领结婚证就没有继承权,因为没有领取结婚证双方的婚姻关系不存在,不受法律保护,对方不能成为其配偶的继承人,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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