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房离婚后,是否有使用权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21 10:48: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解除夫妻关系时公房使用权属于获得公房所有权的一方,离婚时的公房先由双方协议分割,离婚公房双方所争议的房屋面积较大,可以隔断分开的,分别承租;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由房地产部门和单位另行解决;参考当地出租房屋平均租金的标准对一方进行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时获得公房所有权的一方有公房使用权,离婚时的公房先由双方协议分割,离婚公房双方所争议的房屋面积较大,可以隔断分开的,分别承租;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由房地产部门和单位另行解决;参考当地出租房屋平均租金的标准对一方进行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夫妻离婚公房使用权一般会判给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无过错一方。离婚公房双方所争议的房屋面积较大,可以隔断分开的,分别承租;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由房地产部门和单位另行解决;参考当地出租房屋平均租金的标准对一方进行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