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每月只扣不交公积金?打投诉电话受理吗?

社会保险
2022-11-21 10:52: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单纯的社会保险纠纷,劳动仲裁委不受理,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
  • 公司不给交公积金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投诉,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或者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1、公司乱扣钱,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者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投诉。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3、当事人确认未违法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承担责任,扣除的工资超过当事人月工资的20%的,属于用人单位乱扣工资,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反映,要求他们来就业公司进行检查,并以此来要求公司赔偿员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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