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北京户口,再外地工作,医保一直在地交的,这退休了能转回北京吗

社会保险
2022-11-21 12:04: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参保人员在外地交社保的可以转回老家。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失业保险关系均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外地交的社保是能转回老家的。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失业保险关系均随本人转移,并且缴费年限可依法累计计算。法律依据:外地交的社保是能转回老家的。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失业保险关系均随本人转移,并且缴费年限可依法累计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异地换工作的,医保也应随之转移。劳动者的原单位应为其办理社保和档案的转移手续;而劳动者的新单位或者劳动者本人可以到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医保的续接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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