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朋友做工程交了保证金没有签到工程,保证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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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1 12:21: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一般应当在当事人约定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期限届满之后返还,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进行约定的,则在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二年返还质保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应当在当事人约定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期限届满之后返还,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进行约定的,则在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二年返还质保金。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一)》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包人请求发包人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届满;
    (二)当事人未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的,自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二年;
    (三)因发包人原因建设工程未按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自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九十日后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届满;当事人未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的,自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九十日后起满二年。
    发包人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后,不影响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履行工程保修义务。
  • 有效的工程保证金合同需要写明工程保证金合同当事人(即承包人与发包人)的基本身份信息、质量保证金具数额、履行方式、支付期限、违约责任、解决争议办法、双方的签字或盖章、合同订立时间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