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产遗嘱继承公证需要什么

遗产继承
2022-11-21 12:33: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遗嘱继承公证的办理,要准备好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房屋所有权证书、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遗嘱原件到公证处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公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 房产继承权公证需要的材料有:立遗嘱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遗嘱涉及的不动产的财产产权证明。如果是遗嘱继承的还需要填写公证申请表等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 申请对房产继承权进行公证需要提交下列材料:立遗嘱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遗嘱涉及的不动产的财产产权证明;公证申请表;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以及其他所需的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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