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报案需要提供什么资料么

2022-11-21 12:42: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向公安机关进行报警所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报警人的身份证明;报案书;以及报案的基本情况说明的材料。如果报案人能提供证据的,可以提交依法收集的证据;不能提供的,可以不提供,在公诉案件中,侦查机关会自行收集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第一百一十一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
    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
  • 报案材料需提交的有:
    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状况的书面材料。

    3、有损失物品的,提供所损失物品的特征描述或相片(可供给同类物品的相片)。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 报警要提供的材料:报警人的身份证明;报案书;以及报案的基本情况说明的材料。如果报案人能提供证据的,可以提交依法收集的证据;不能提供的,可以不提供,在公诉案件中,侦查机关会自行收集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第一百一十一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
    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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