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户口本在男方拿不到怎么办?

2022-11-21 14:04: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户口簿被老婆拿走了,男方应准备好离婚起诉书、身份证、结婚证、相关证据到法院起诉离婚。而户口簿,当事人可以到公安机关进行补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离婚户口本找不到了,首先携带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丢失登记表,说明户口本丢失原因。然后,从报失登记之日起,三月内未找到由户主提出申请经派出所批准后办理补领手续。
    如果户主不能办理,申办人需出具户主授权委托证明。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拿不到户口本可以通过申请补办户口本,或者是到户籍部门开具户籍证明的方式离婚。协议离婚的应当准备好。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起诉离婚的应当准备好起诉状、本人的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以及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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