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官司打赢了律师费由聘请方承担。但如果有以下情形的,可以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法律援助纠纷、著作侵权、专利侵权、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商标侵权、担保权诉讼、人身
损害赔偿纠纷、名誉侵权、
交通肇事及
仲裁等案件。
法律依据: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五十七条
(一)仲裁庭有权在裁决书中裁定当事人最终应向仲裁委员会支付的仲裁费和其他费用。
(二)仲裁庭有权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在裁决书中裁定败诉方应补偿胜诉方因办理案件而支出的合理的费用。仲裁庭裁定败诉方补偿胜诉方因办理案件而支出的费用是否合理时,应具体考虑案件的裁决结果、复杂程度、胜诉方当事人及/或代理人的实际工作量以及案件的争议金额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