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转租给我的摊位,给了一部分钱,现在不想租了,钱该不该退回来,没签合同

房屋租赁
2022-11-21 15:2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房子没签合同,不想租了能退还剩余房租。租赁无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可以随时解除房屋租赁关系,承租方应当向出租方送达退房通知,通知到达出租方时租房合同解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租金交了没签合同也不可以要求退钱。虽然没签书面合同,但是口头约定并交了租金的,视为双方之间的合同已经事实成立,并且生效。此时不想租的,可能构成违约,违约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交了租金没签合同有可能不退钱,虽然没签合同,但是口头约定,交了租金,合同已经事实成立了。因此不想租了,可能构成违约。当事人想要回租金的话,可以与房东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当地基层组织申请调解,确实没办法解决的,收集有关证据,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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