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儿子户口和我在一起,能不能转到他爷爷的户口本上

2022-11-21 15:46:0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孩子户口能随爷爷奶奶,比如说当事人把自己户口报在父母亲名下,孩子的户口就能随迁;如果孩子的父母和孩子的爷爷奶奶各自属于独立的户籍,两个户籍均是公房,在同一社区居住,孩子的户口能否迁到爷爷奶奶处,取决于派出所是否同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 孩子的户口可以跟爷爷奶奶,但是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孩子父母去世,且两人户口已经成功注销
    2、孩子父母健在,但是因为犯罪,患有重大疾病等原因而无法对孩子尽到应有的抚养义务的
    3、孩子长期与爷爷奶奶居住在一起的,可以申请将孩子户口迁到爷爷奶奶名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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