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四年,无罪释放,国家赔偿多少钱,有精神损失费吗?间接造成的损失,可以要求赔偿吗?

国家赔偿
2019-04-23 15:39: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无罪释放的情形属于《国家赔偿法》第三条情形的,可以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申请国家赔偿,具体情况,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 国家赔偿的方式:
    (1)金钱赔偿:指在计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后,以货币支付的形式,给予受害人一定额度的金钱的赔偿方式。金钱赔偿的适用,一般应以不能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为前提。
    (2)恢复原状:指负有赔偿义务的国家机关按照受害人的愿望和要求,将受害人的财产或者权利恢复原来状态的条件下才能适用。
    (3)返还财产:指赔偿义务机关将因其侵权行为的侵害而脱离受害人控制的财产,归还对该财产享有所有权、占有权的受害人的赔偿方式。
  • 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但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n  
    (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的;n  
    (二)因不满十六周岁,以及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n  
    (三)依照下列情形之一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n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n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n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n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n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n
    6、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n
    7、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没有法定撤销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情形,考验期满的,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的;n
    8、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的;n
    9、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n  
    (二)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n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