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欠他们10万元法院判决把我家的房子拍卖,因他与法院的人有关系,请问这样合理吗?

房屋买卖
2022-11-21 18:04: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子被法院拍卖一般由法院作出裁定确认拍卖结果的法律效力,在扣除起诉费用后,以房子拍卖所得的实际价款清偿被申请人依法应当偿还的债务,变现不足以偿还的可以查封债务人名下其他资产再次拍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司法拍卖房屋合法,房产已经抵押给银行,法院可以进行执行,评估价值然后拍卖,拍卖所得优先偿还银行,如有剩余由法院分配用来偿还其它债权人的债权。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 法院对房屋进行拍卖债权人可以起诉,债权人如果对房屋的拍卖程序有异议或者对于该房屋的评估有异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对于拍卖所得价款,应当对拍卖房产的优先受偿人进行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
    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第二百四十六条
    被查封的财产,执行员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
    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