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原告被告都是外地人,在居住地能起诉吗

2022-11-21 19:0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起诉外地人一般是要去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是需要去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与是否是外地人无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被告人是外地人,起诉后一般是在其住所地的法院开庭;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而原告依法向其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的,则在其经常居住地的法院开庭。如果原告依法向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的,则在该法院开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三条
    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如果被告是外地人且在异地,原告可以依法起诉。原告可以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去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到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当事人依法订立了管辖协议的,则按该协议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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