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已经备案过的购房合同丢失了,应该怎么办?

房屋买卖
2022-11-21 19:40: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购房合同丢了,如果当事人办理了购房合同的备案登记的,则可以去房屋登记机关申请补办。如果对方当事人的合同仍然保存完好的,则当事人也可以请求复印对方的合同,并签字或者盖章确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购房合同丢了,可以到开发商处补办,开发商应当遵循诚信原则,为买方补办合同。只要当时的房子在购买时办理的是合法的手续,那在政府部门的系统中就是可以查得到的,只需要补办丢失的材料即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五百九十八条
    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 购房合同丢失的处理办法有:房屋未做预售登记前,买受人可以与开发商协商沟通遗失情况,重新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屋已做预售登记后,买受人可以到房管局申请调档,调取购房合同和发票档案。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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