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现在还有法律效力吗?

起诉离婚
2022-11-21 20:21:14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我国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时应当按照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来进行调解;法院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调解,也可以由合议庭来主持主持调解,并且尽可能的就地进行调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第九十五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
    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