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房产名字是男方一人的,离婚后给女方过户需要交税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21 21:40: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离婚后房屋过户给另一方,需要交税,包括房产过户契税、房产过户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每一种税都有专门的税率和计算方法,一般是根据房屋的面积等进行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三)房屋买卖
    (四)房屋赠与;
    (五)房屋交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 离婚房产过户不需要交税。夫妻双方因离婚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登记的行为属于房产共有权的变动,不属于现行税收政策规定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故免征交易税费。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过户不要交税:夫妻离婚后将房产进行分割过户的行为属于房屋的共有人进行变更,而不是将房屋的所有权进行转移,所以在办理过户时是不需要交税的。
    法律依据:
    《财政部关于契税工作中几个问题的解释和规定》
    (一)关于赠与、继承的契税问题,规定如下:
    1.在共居家庭的直系亲属或生活相互依赖的弟兄、姐妹等,因分居分析房地产,不应视为增与,不征契税。
    如分析另居后,其相互间发生房地产的卖、典、赠与或不等价交换者,应照征契税,但分析后,若发生继承行为时,其产权的登记过户,不征契税。
    2.夫妻之间房地产的转称或夫妻因离婚而发生的房地产转移,均不应视为赠与,不征契税。

    3.房地产所有人立遗嘱将房地产赠与非合法继承人(有抚养关系者,应视作合法继承人),系属于赠与性质,应按赠与征收契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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