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一下房子的名字是我爸爸的,但己去世,我父母有一儿一女。我母亲现还健在,我母亲想把我父亲名下的房子给我。需要办些什么手续了,谢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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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名下房产的继承方式:父亲名下的房子一般是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只要父亲生前没有留下遗嘱或者
遗赠扶养协议。如果父亲生前有立下遗赠扶养协议,则受遗赠人可以获得父亲名下的房子。
父亲立有遗嘱的,则
遗嘱继承人可以获得父亲的房子,当父亲没有上述文件时,则房子按照
法定继承的方式有配偶、子女、父母平均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
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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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名字是父母,父母去世后应通过下列方式
继承:
1、如果有遗嘱的,遗嘱上约定的
继承人有
继承权;
2、如果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确定,继承人分别是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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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面的名字有当事人的名字,当事人属于
法定继承人,又没有遗嘱的话,可以和同意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属于
被继承人的那部分的房产;或者说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明确说明将房产留给当事人继承的,当事人可以通过遗嘱继承被继承人的那部分财产。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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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