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l4年退休人员(在长春退休)现在想把户口迁移天津市,,我怎么办啊

2022-11-21 22:4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可以办理移转手续
  • 迁户口需要如下手续: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等。不是一定要本人去,也可以由户主代为办理前述的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退休后户口可以迁回农村。但需符合当地入户条件,并办理相关手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可以办理户籍迁移,且一般需要向迁入地户籍登记机关申请迁入,领取准迁证。
    再前往户籍地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携带迁出证,向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户籍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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