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土地使用证亦不可以分户,我国限制土地非法转让、买卖,在有土地使用证的情况下不能办理分户,只能按照房屋的性质进行使用。办理分户需要满足的条件有:父母和子女长期分开居住的;要求分户的子女达到自立门户的标准的;子女婚嫁的;夫妻双方办理
离婚手续的,可以准许分户。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
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
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