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律上债的担保的种类有哪些

抵押担保
2022-11-22 01:23: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债的担保,是指法律为保证特定债权人利益的实现而特别规定的以第三人的信用或者以特定财产保障债务人履行义务、债权人实现权利的制度。债的担保有一般担保与特别担保之分。债的一般担保,是指债务人必须以其全部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总担保。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 债的担保的种类:
    1、金钱担保。债务人在约定给付以外交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该金钱的返还与丧失与债务履行与否联系在一起,使当事人双方产生心理压力,从而促其积极履行债务,保障债权实现的制度。
    其主要方式有定金、押金。
    2、物的担保。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作为抵偿债权的标的,在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将财产变价,并从中优先受偿的制度,主要有抵押、质押、留置等。

    3、人的担保。在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之外,又附加第三人的一般财产作为债权实现的总担保。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 债的担保有下列种类:
    1、金钱担保。其主要方式有定金、押金。
    2、物的担保。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作为抵偿债权的标的,在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将财产变价,并从中优先受偿的制度,主要有抵押、质押、留置等。
    3、人的担保。在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之外,又附加第三人的一般财产作为债权实现的总担保。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