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时,孩子判给了男方,但是离婚后孩子一直跟我生活由我管,现在孩子他爸总是要孩子,还要抚养费,问题是孩子不回他身边怎么办

子女抚养
2022-11-22 02:4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不给孩子抚养费的,另一方可以拒绝支付孩子抚养费的行为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时承担孩子的抚养费。法院判决后如果其依旧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法院请其单位协助,每月按时从工资账户中划拨抚养费,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离婚后小孩的抚养权是可以通过下列方式夺回的:
    1、可以通过和对方协议变更抚养权。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则另一方可以拥有子女的抚养权;
    2、通过诉讼变更。也就是由人民法院根据调查的事实决定是否同意变更。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男方一直没照顾小孩,女方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法律规定,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另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男方对小孩一直不尽抚养义务的,女方可以要求要回小孩的抚养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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