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什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行政处罚
2022-11-22 05:2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伪造证据、暴力、威胁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九条
    不应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信息。记载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准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正失信信息。
  • 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影响为会被限制高消费,表现有不能乘坐高铁等,人民法院会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
    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
    各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并可以采取新闻发布会或者其他方式对本院及辖区法院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
  • 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时间限制,只要被执行人满足法定情形下没有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就可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应当限制其出境,限制高消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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