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定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都有什么

租赁合同
2022-11-22 05:3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法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包括: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的;发生约定的、可解除合同的事由而解除的;发生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而解除的;以及因一方明示违约等法定的情形而解除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法定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有:
    1.承租人使用不当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
    2.承租人擅自转租的;
    3.承租人不依租赁房屋性质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
    4.承租人经催告仍逾期支付租金的;
    5.租赁物有质量瑕疵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 解除租房合同的法定情形是:对于承租人而言,租赁物被查封、扣押的、有权属争议的、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对于出租人而言,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支付房租的,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
    (二)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三)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