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未成年的以下财产是个人所有的:
1、接受赠与或遗赠的财产;
2、
继承的财产;
3、以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投资活动所获的各项收益;
4、参加各种竞赛、评选活动所获得的奖金和奖品;
5、等其他应当归未成年人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
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
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