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不配合调查取证会怎样

刑事辩护
2022-11-22 06:26: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证人不愿意出庭作证,可以向证人说明原因及不出庭作证的后果,说服证人出庭作证。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责任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向法院提供证据。也就是说,民事诉讼的举证义务主要是由当事人自己履行。
    如果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我国目前没有关于民事诉讼强制证人出庭的规定,也没有规定证人不出庭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
    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
  • 证人不愿意出庭作证,可以向证人说明原因及不出庭作证的后果,说服证人出庭作证。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责任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向法院提供证据。也就是说,民事诉讼的举证义务主要是由当事人自己履行。
    如果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我国目前没有关于民事诉讼强制证人出庭的规定,也没有规定证人不出庭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
    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  因此,在民事诉讼中,证人不愿出庭作证是不能作出处罚的。
  • 不配合法院调查取证的后果为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履行协助义务,并予以罚款。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拒绝配合法院调取证据的可以视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
    人民法院可以对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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