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下达逮捕书就一定要坐牢吗

刑事辩护
2022-11-22 08:06: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逮捕通知书下来了,只有经过法院判决有罪,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才会坐牢。如果无罪,或者有罪被判处前述刑罚以外的刑罚,是不会坐牢的。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三十三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提请批准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 逮捕是刑事强制措施,逮捕后会不会判刑是由人民法院决定的。如果人民法院确定被告人有罪,作出有罪判决的,就应当依法判刑。反之,被告人无罪的,应当立即释放,不得判处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 不是一定会坐牢的,要看罪名是否成立。逮捕虽然只是刑事强制措施,目的是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但逮捕一般由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决定,案件都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办案机关或部门审查,都认为构成犯罪,有逮捕必要,才决定逮捕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