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是在四川拿的结婚证、现在双方都在武汉、现在想在武汉离婚、都没时间回老家!双方都已经协议好了!请问现在应该这么办?

离婚
2019-04-23 16:45:1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 领取结婚证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要离婚的,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
      
    1、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前结的婚,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合法,受法律保护,应该按正常的离婚程序进行。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起诉离婚。法院审理事实婚姻关系的离婚案件时,应当先进行调解,经调解和好或撤诉的,确认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调解书或裁定书,经调解不能和好的,应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2、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结的婚,男女双方符合结婚条件的,这时候的事实婚姻同样不具备法律上的婚姻效力,可以任意解除。
      需要一个离婚仪式的,当事人应该先到民政局补办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然后再按正常的离婚程序进行。《婚姻法解释
    (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第二款又规定了:“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双方协议离婚,领取结婚证的地点:在女方户籍所在地办理。需要双方亲自带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近期两张单人彩照(如果是在外面相馆照的,得跟老板说专门用来离婚的)有的地方民政是固定时间登记离婚的,所以去之前建议打电话问一下,手续费9块。
    如果时间来不及,可以去当地法院调解离婚,快的话当天也得。
  • 如果双方财产已经分割完毕,一方反悔,规定是在离婚后一年内,返回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可以主张变更离婚协议,前提是有证据注明是在胁迫或欺骗前提下,签署的离婚协议,如果双方共有财产一直没有分割,双方无法达成分割协议,可以在离婚后任何时间再次起诉解决,。《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