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110000需要交多少个人所得税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22 09:0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税标准是:个人所得税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应当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工作年限-免征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经济补偿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一款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 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依法取得经济补偿金,如果达到一定的标准的,要交个税。该部分经济补偿金要依法计入劳动者的综合所得,按照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来纳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九)偶然所得。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解除劳动合同获得的补偿金需要扣税。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但是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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