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破产清算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2022-11-22 09:11: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宣告破产的后果有:
    1、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2、由清算组清算企业的财产和债务;
    3、企业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4、破产清算程序结束,企业注销后,企业消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
    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 破产宣告的法律后果有这些:
    1、债务人自破产宣告之日起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2、破产企业从破产宣告之日起,即丧失对自己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其全部财产由清算组接管。

    3、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由清算组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4、企业被宣告破产后,人民法院应当指定必要的留守人员。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 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宣告破产的后果主要包括:
    1、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2、由清算组清算企业的财产和债务;
    3、企业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4、破产清算程序结束,企业注销后,企业消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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