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离婚7年了,当时商定的一次付清孩子抚养费3万,但是女方没有支付,现在她还说她付了的,我该怎么办呢?

子女抚养
2022-11-22 09:2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之后女方没有钱支付子女的抚养费的,可以先与直接抚养方也就是孩子父亲协议,请求分期支付抚养费,如果对方同意就分期支付,不能分期的,可以暂停或者减少抚养费的支付;如果实在是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的,可以申请让法院执行自己的财物折抵孩子的抚养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 如果离婚时双方约定了抚养费,离婚后男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男方履行协议。法院判决之后,男方还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离婚时是法院判决的抚养费,那男方不执行判决书的内容,女方可以直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一条
    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 离婚后对方从来没给孩子抚养费,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以子女的名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法律规定,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支付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得随意拒绝。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