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非诉讼委托代理合同如何书写

委托代理合同
2022-11-22 09:3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委托代理合同的书写:
    (1)首先写明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联系电话等;
    (2)写明具体要委托的事项;
    (3)写明被委托人的权限与委托期限;
    (4)其它注意事项,签字、盖章、写明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 非律师代理诉讼的委托合同首先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等具体信息;其次要求写明委托代理事项、委托代理权限;再者要求写明双方享有的权利与义务等;最后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写明时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二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
    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第九百二十三条
    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
    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的除外。
  • 委托非律师代理诉讼合同的写法:
    1、首先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等具体信息;
    2、其次要求写明委托代理事项、委托代理权限;
    3、再者要求写明双方享有的权利与义务等;
    4、最后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写明时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二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
    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第九百二十三条
    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
    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