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肇事逃逸有哪些情节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1-22 09:3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在主观上当事人的目的为逃避法律责任;在客观行为上,当事人有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 交通肇事逃逸的构成要件包括:
    1、客观上发主了交通事故,且达到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标准;
    2、行为人主观上明知或者可能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
    3、客观方面实施了在交通肇事后逃跑的行为;
    4、行为人对交通事故负有法律责任;
    5、目的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可以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有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