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发生道路
交通事故后,在主观上当事人的目的为逃避法律责任;在客观行为上,当事人有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
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